文明祭祀倡议书

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,每年因上坟烧纸、点蜡烧香、燃放烟花爆竹、抽烟乱扔烟头等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。

希望广大市民文明祭祀,坚决杜绝上坟燃放鞭炮、焚香烧纸等陋习和一切野外用火行为!对引发森林火灾的,庄园街道办事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!

1、禁止在野外烧荒、炼地堰。

2、禁止墓地坟头焚香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
3、禁止在果园内烧树叶、树皮。

4、禁止在野外焚烧垃圾和农作物废弃物料。

5、禁止在林区内野炊和烧烤食物。

6、禁止中小学生、智障等特殊群体进山玩火。

7、禁止在林区内乱丢烟头和燃烧火把照明。

8、禁止在林区内狩猎、烧火驱兽和爆破活动。

9、禁止带火种、易燃易爆物品进山。

10、禁止燃放“孔明灯”等移动火源。

11、禁止有森林火灾隐患的机动车辆进入林区。

12、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

违反以上规定的,轻者罚款三千元,重者判刑七年。

庄园街道办事处

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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